韶关城乡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上调
文章出处:广东冀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发布人:admin 发表时间:2019-09-20 10:57:47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将作出调整:
一、调整 2019 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18年的490元/人·年提高至 520 元/人·年,其中新增财政补助中的一半(在 2018 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 15 元)用于大病保险。
二、调整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220元/人·年提高至 250元/人·年。
三、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将在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完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09-20 10:57:47 【
打印此页】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