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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上班期间吵架发病算工伤吗?

文章出处:广东冀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发布人:admin   发表时间:2017-11-02 11:04:16

​工伤保险大家应该不陌生,

但是关于工伤认定是怎么样的呢?

小编今天特意找来有关工伤认定的案例

为大家加深认识哦。

 

上班期间经常有麻烦事要处理

但也不免有意外事故发生

下面案例分析中的主人翁就遇上了

案例分析:

 

 

刘先生是一家物业公司的保安。

 

某晚,刘先生在单位值班,期间因接到住户的投诉有人半夜还在装修扰民,然后上去制止装修工人而与之发生争吵。刘先生在争吵中突然倒地,被送往医院抢救,医院诊断其为脑梗塞。

 

刘先生出院后,物业公司认为其不属于工伤,拒绝申请工伤认定。刘先生于是自行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结果被认定为不属于工伤。刘先生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最终的结果却出乎刘先生意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刘先生为工伤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

 

 

看到这里我们都有一个疑问就是:

刘先生在上班期间因和别人发生争吵

而出现脑梗塞为什么不能认定为是工伤呢?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相关的工伤认定的法规是怎么样规定的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刘先生认为自己

是在工作期间因语言暴力伤害

而住院的

应认定为工伤
但其实
你的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认为,刘先生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与他人发生的争吵,并在争吵时突发疾病,但公安部门的出警记录和医院的抢救病历均显示其未受到肢体伤害或暴力伤害。

 

因此,刘先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刘先生为工伤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

 

这两条工伤保险的规定

你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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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11-02 11:04:16  【打印此页】  【关闭